一、臺北市及新北市公立國中,每校補助3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二、申請資格:
1.本國國民,且為就讀臺北市或新北市學生。
2.家境清寒,單親或其父母因遭受重大變故、亡故等,致生活困難者為優先。
3.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經學校導師推薦。
三、申請檢附文件
1. 申請表 (請逕行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填寫)
自傳、推薦表、10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學生證影本、身份證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四、基金會依申請人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暨訪視後評定撥付,由獎助人簽收、並繳交主題心得1篇。
※請備妥以上資料,於9月23日(星期三)放學前送交註冊組,以利後續彙整申請作業。
評審辦法及頒獎事宜,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