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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15-07-08 | 人氣:685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清寒優秀之國中在學學生。
二、申請條件:

1. 10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2. 
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由校方認定並推薦。
三、獎學金金額: 國中共錄取5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
四、申請辦法:
1. 填具申請表 (請逕行下載填寫)

2.檢附10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請備妥以上資料,於7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送交註冊組,以利後續彙整申請作業。

評審辦法及頒獎事宜,請參閱附檔之實施辦法或上網查詢(點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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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薇閣慈善公益協會103學年度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