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任一方原籍屬廣東省東莞市籍之國中以上學生,102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1.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可申請甲種獎助學金。
2.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B等,可申請乙種獎助學金。
3.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或C等,可申請丙種獎助學金。
二、名額與金額:
1.名額:研究生12名,大專24名,高中16名,國中16名。
2.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等級 |
研究所博士班 |
研究所碩士班 |
大學 |
高中 |
國中 |
甲種 |
5000 |
4500 |
4000 |
3000 |
2500 |
乙種 |
4500 |
4000 |
3500 |
2500 |
2000 |
丙種 |
|
|
3000 |
2000 |
1500 |
三、申請時間:本(103)年10月25日起至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地點:掛號郵寄 1005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收。
洽詢電話:02-23934053 ,傳真:02-23938199 。
獎助辦法及申請書下載
※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自行下載獎助辦法及申請書,備妥所需文件,自行以掛號郵寄至該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