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時間:110學年第2學期及111學年第1學期。
二、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天母國中美術教室。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區公私立國中,於該校美術(視覺藝術)或資訊 科技成績PR值90以上的學生。
(二)參加全國性或全市性有關美術(視覺藝術)、資訊科技 表現特別優異,獲獎項者。
(三)美術(視覺藝術)或資訊科技能力表現優者、具相關科 技、藝術才能之資賦優異七、八、九年級學生,經學校 推薦者。男女兼收。
(四)本市公私立國中具創造力之資賦優異或創造力能力表現優者,並附上創造力觀察推薦檢核表。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3月3日前向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報名
課程內容與報名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