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現就讀於國內已立案國中、高中者(含高職及五專一~三年級)。
(二)本獎學金國中每人新台幣貳仟元整、高中每人新台幣?仟元整,名額國中生每年以20名,高中生每年以40名為原則,於審定後發給獎學金及獎狀。
(三)申請人資格規定如下: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八十分、高中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2.有特殊事蹟及表現者。
二、申請手續
(一)填送申請書一份由申請學生及家長(該系系友)簽章。
(二)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正本一份。
(三)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檢附500字以內簡明自傳一篇,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不接受家長代筆)
(五)申請書請於每年3月15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