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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17-03-10 | 人氣:836
一、獎助方式:
1.家境清寒、品行良好、學業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表現之
八年級學生100名。
2.得獎學生可獲得八年級至大二,共計7年獎學金。國中階段每學期1萬元、高中階段每學期1萬5千元、大學階段每學期2萬元。
二、推薦方式與條件:
1.由國中學校推薦,每校限1名
2.家境清寒:須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因家庭重大變故或其他因素,導致家境困難者,可由學校出具證明,敘明其家庭與經濟困難狀況。
3.操行表現:填報7年級第1、2學期「導師評語」,並加註轉換成「甲乙等第」。
4.學業成績:填報7年級第1、2學期「學業成績等第」,並加註轉換成「原成績分數」。
5.特殊才能:須檢附證書、獎狀、獎牌等影本佐證。
※有意申請同學,請於3月27日(一)前將申請表件繳交至註冊組。
若申請人達2人以上,以前2學期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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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寶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設置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