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須由學校將相關資料,函報教育局核定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於105年9月12日(星期一)放學前,將申請書及各項申請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