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0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 (點選連結),外縣市(含國外)國小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入學辦理方式如下:
一、符合外加方式分發入學者
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09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於109年12月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104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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