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組長 - 註冊組 | 2021-06-28 | 人氣:2538

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0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 (點選連結)外縣市(含國外)國小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入學辦理方式如下:

一、符合外加方式分發入學者
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09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於109年12月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104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一)申請日期:110年 7月2日(星期五)至7月7日(星期三)
(二)查驗文件:待疫情緩和後,由學校通知查驗各項文件正本並繳交書面資料
請先以電話聯絡本校確認符合外加分發入學後,備妥以下文件正本拍照或掃描,以電子郵件寄送至mh5h@mhjh.tp.edu.tw,郵件主旨為「外加入學+生姓名」,郵件內容中務必註明家長姓名及聯絡電話。

1.國小應屆畢業證書(尚未領得證書者可後補)。
2.
110年7月份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3.
110年1月至7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
4.
外加分發證明文件
(1)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狀
    (權狀地址需與設籍地址相同,且於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權狀並設籍)

※請注意:學生必須與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皆設籍於本市同一戶籍地址內,並有居住事實者,始為分發額滿學校。倘因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狀,造成父母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需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須有一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且父或母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亦認定為父母與學生全戶設籍。
(2)
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須於104年3月31日前設籍)。
3.報到時間:7月12日(一)上午12時前完成網路報到
報到網址: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https://newstd.tp.edu.tw/
完成報到者,系統將傳送簡訊通知家長。

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者,視同放棄就讀本校。

二、改分發
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本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
(一)登記時間:110年 7月2日(星期五)至7月7日(星期三)

(二)登記網址: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https://newstd.tp.edu.tw/
網路登記(2擇1)

1.點選「參加改分發登記」,並填寫改分發學校志願序。
改分發學校:西湖國中、三民國中
(已公告額滿)、東湖國中、誠正國中
2.點選「不參加改分發登記」,並填寫原因。
(三)公布分發結果:
7月12日(一)上午9時
(四)報到時間:7月12日(一)上午12時前完成網路報到
報到網址: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https://newstd.tp.edu.tw/
完成報到者,系統將傳送簡訊通知家長。

 

操作手冊: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下載專區,下載【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