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為:持有『環境
教育終生學習電子護照』之個人,且註冊資料的居住地登錄臺北市或任職於臺北市所屬公家機關及單位、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或政府補助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團法人;(二)抽獎資格:1.取得有效護照2.呼朋引伴達1人;(三)獎勵辦法:環保局於活動結束後公開抽出202名得獎者,獎勵金額達16萬元。
本計畫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24時止。
本案相關計畫及宣導單請至環保局「臺北市環境教育網」下載專區查詢(網址:http://http://www.dep-tee.taipei.gov.tw/),倘有疑問請洽環保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鐘采芳小姐,電話:02-23255223分機118,或洽環保局廖世榮先生02-27208889分機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