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修正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審核指標條件內容,
爰修正旨述要點。
二、旨揭資料庫之師資人才得自行申請採證,符合師資人才庫修正後指標條件且有意願之教師,可逕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師資人才」→「線上申請登錄」(網址:https://www.gender.edu.tw/teachers/index_accom_new.asp)提出申請,由教育部組成小組進行審核。
三、倘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宣導活動需邀請性別議題領域專家學者,可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師資人才」查詢符合課程或宣導活動主題專長之專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