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4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
選送地區與名額:
1、美國各州公立高中,共20名(含經濟弱勢學生2名)。
2、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River市公立高中,共5名(含經濟弱勢學
生1名)。
報名資格:
1.在校成績:近三學年度(101學年度第1學期至103學年度第1學期)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0分以上。
2.日常生活表現:德行評量之日常生活表現項為「表現優異」以上,且未受小過
(含)以上之處分。
3、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CEF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如學生未參加相關檢定,可由目前任教該生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另須配合參加本局遴選承辦業者辦理之英文測驗,並達成績及格標準
甄選方式:
校級初選:欲參加學生於104年2月11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