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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4-09-26 | 人氣:703

主旨:請協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9月4日士檢朝管字第30706號函轉法務部103年1月6日法保決字第10205520420號函辦理。
二、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29日,惠請 貴校協助辦理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事項,分述如下:
(一)於佈告欄張貼反賄選海報。
(二)於學校集會時,宣導反賄選觀念、播放反賄選宣導教材或邀請該署指派講座進行宣導。
(三)於學校跑馬燈或電子看板,協助置入反賄選標語,輪播下列文字內容:「i幸福 不買票 不賣票 要檢舉。檢舉
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檢舉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1000萬元。檢舉直轄市議員
、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500萬元。檢舉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200萬元。檢舉鄉(鎮、
市、區)長、鄉(鎮、市、區)民意代表、村(里)長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50萬元。」
(四)於學校網站,建立反賄選網站連結(士林地檢署反賄選專區網址:http://www.slc.moj.gov.tw。),並於網站上置入「法務部檢舉賄選專線電話: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等字樣。
(五)於學校刊物,協助刊載反賄選主視覺標誌、檢舉賄選專線電話及反賄選相關文宣等,俾強化學生法紀認知。
(六)轉知全體師生踴躍參加該署臉書按讚活動。
(七)相關反賄選資源,可逕至該署網站(http://www.slc.moj.gov.tw)「反賄選專區」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