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103學年度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為避免學生、家長不安及準備時間不足,為求變數最小的原則,決議維持去年之加權方式(甄選總成績=主修x6.0+副修x1.52+聽寫x0.7+樂理與基礎和聲x0.7+視唱x0.7)。
二、104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之採計方式將改變為:甄選總成績=主修x5.0+副修x2.0+聽寫x1.0+樂理與基礎和聲x1.0+視唱x1.0。
三、旨揭公文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