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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09-09-22 | 人氣:886
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1號電梯使用須知
一、本校1號電梯須使用專用感應鑰匙圈,請勿自行任意複製。
二、專用感應鑰匙圈務請善加保管,所需製作費,每枚新台幣壹佰元整,請勿
  遺失。
三、每枚感應鑰匙圈皆有固定編號,持有之教職員工或學生於離職 (學生則為
  畢業) 或不再使用1號電梯之需要,由總務處收回,並退還全額製作費。
四、公費持有感應鑰匙圈者,於職務異動時,須繳還給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