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99年9月7日台社(二)字第0990153914A號函及台社(二)字第0990153914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未促進祖孫世代之間的關係融洽,讓學生從小了解及尊重老人,藉由徵求創意的戲劇表演,導入家庭倫理教育意涵,宣導全國民眾及各級學校師生更重視品德及孝道傳承,延續我國優良的「孝親尊長」、「敬老尊賢」的家庭倫理教育爰於本(99)年度辦理旨述計畫。
三、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於99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假釋林國小東棟2樓大辦公室辦理活動說明會,請踴躍組隊報名參加旨揭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