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內湖區公私立高中職、公私立國中清寒學生。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國中60名,每名3,000元。
三、申請資格
1.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2.重大變故證明(身心障礙、重大傷病、醫療診斷書或其他證明)。
3.單親或失親者。
四、申請文件
1.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7年級學生請向國小申請,8、9年級請至註冊組申請)
2.學生證及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各1份。
3.重大變故證明文件影本1份。
4.簡要自述(暨申請書)1份。
五、1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內湖金龍禪寺頒贈獎助學金,請同學出席領取。
※本項獎助學金申請文件統一由學校掛號郵寄,申請資料請於9月19日(一)午休前繳交至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