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 111年7月1日、7月29日及8月9日召開「臺北市111學年度學 生音樂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後, 上傳系統完成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1年9月1日(星期 四)起至111年9月12日(星期一)24時止。
(三)報名資料處理方式:由各校承辦人彙集資料,備妥學校核章之報名表件(報名表及報名清冊)於111年9月14日 24時前,上傳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四)符合逕行參加決賽資格者,須於111年9月15日(星期四)前繳交「 111學年度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至臺北市立復興高中(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 路70號)。
三、111學年度指定曲目已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請逕行 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