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甄選簡章暨本校11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前開正取人員應於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攜帶身分證、全部學經歷證件、敘薪證明書,及施打疫苗證明(健保卡或小黃卡)或2天內(8月25日以後)快篩陰性證明,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未辦理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若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於家中自行進行快篩,請於試劑上簽署「篩檢日期及姓名」,拍照存於手機,或列印後,向本校警衛室出示證明,始得進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