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暨本校110學年度第28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
二、前開正取人員應於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攜帶身分證、全部學經歷證件、敘薪證明書,及施打疫苗證明(健保卡或小黃卡)或2天內(7月3日以後)快篩陰性證明,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未辦理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若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於家中自行進行快篩,請於試劑上簽署「篩檢日期及姓名」,拍照存於手機,或列印後,向本校警衛室出示證明,始得進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