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黏貼相關證明文件
1.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必備)
同學返校繳交報名表時,註冊組將印發積分證明單,交由同學黏貼在報名表背面後繳件。
(1)各項目積分採計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1年5月14日(星期六)前取得為限。全國及國際競賽採計項目請參閱簡章,若為團體賽獎狀,須檢附參賽名單。
(2) 積分證明單中未匯入或登錄的項目,請自行黏貼證明文件以核算積分。
●競賽獎狀及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印後,連同獎狀及證明文件之正本,至相關處室加蓋【與正本相符】章、【處、室】戳章及承辦組長職章;並黏貼於報名表背面,做為核算積分之佐證資料
●體適能:未滿6分者,請登入教育部健康體育護照,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為座號,列印國中時期最好的檢測成績後,至體育組核章。
●請同學務必先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查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查詢方式請參閱附檔)。適性輔導未達3分者,務必於返校報名前聯絡相關人員完成勾選。
(3)特種身分證明文件(身心障礙生、原住民)
(4)弱勢身分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
三.校內報名收件日:
即日起至7/4(一)16時,請於上班時間自行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繳交資料:
1.報名表(正面須黏貼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並由學生本人及家長簽名;背面需貼妥積分證明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費(請自備零錢,收件現場不找零)
一般生300元、中低收入戶120元、低收入戶及失業勞工子女免收。
報名費減免者,需於報名表背面黏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