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甄選簡章及本校110學年第9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正取1:吳○音。 正取2:于○暐
備取1:劉○惠。
※錄取人員應於1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持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錄取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到後依實際僱用日期開始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