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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須由學校初審後,將申請資料函報教育局核定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於110年9月13日(星期一)放學前,將申請書及各項申請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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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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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110學年度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費用優待金額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