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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2 - 人事室 | 2020-12-16 | 人氣:453

為因應中央109年12月1日已恢復50歲至64歲無高風險慢 性病之民眾接種流感疫苗政策,並經衡酌疫苗使用情況及 提升本市流感疫苗接種率等因素,於同年12月16日起恢復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接種設站,提供本府公費對象接種流感疫苗。

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設站接種服務,恢復設站之期程及 相關訊息如下:

      (一)日期: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至109年12月18日(星 期五),共計3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市市政大樓1樓中庭(台北富邦銀行門口前方空地)。

前述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及其所需攜帶之相關證件如 下:

      (一)50歲以上成年人:健保卡。

      (二)19歲至49歲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一覽表,附件 1):健保卡、曾接受診斷或治療相關證明。

      (三)孕婦: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四)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 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五)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須出示「罕 見疾病基金會、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或罕見 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六)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有關施打流感疫苗之相關問題,請洽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附件2)或電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防注射諮詢專線:

(02)2375-4341。

檢附衛生局原函影本、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一覽表及 臺北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聯絡資訊(流感疫苗窗口)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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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404701_10931139381_ATT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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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5404701_10931139381_ATT2.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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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5404701_10931139381_ATT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