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教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