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住宅貸款員工自付利率,90年度(含)以前及91至94 年度(含)以前係按中華郵政2年定儲利率加年息0.042%計 算機動調整;95年度按中華郵政2年定儲利率計息。
中華郵政2年定儲利率年息自109年3月25日起由1.095%調整 為0.845%,旨揭住宅貸款員工自付利率隨同調整,90年度 (含)以前及91至94年度(含)以前由1.137%調整為 0.887%,95年度由1.095%調整為0.845%。
檢附內政部營建署函及本府公教住宅貸款員工自付利率調整一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