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一、依據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及臺北市政府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
格式續階實施計畫(107至109年度)辦理。
二、依據前開2計畫衡量標準,各校應辦事項說明如下:
(一)各校網站之可編輯文件、表單應優先採用ODF文件格式,並應於109年度全部完成,各校應持續維持學校網站
104年1月1日以後之各項文件皆採用ODF文件格式,並加強內部宣導。
(二)學校單位之行政作業應以ODF文件流通(電子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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