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獎助金額:(國中組)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申請方式
1.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助學金申請書。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3)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4)本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依實際狀況提供)。
(5)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依實際狀況提供)。
2.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1名(同信封郵寄)。
詳情請查詢基金會網頁 ( 實施辦法、申請書表及證件黏貼表、常見問題 )
並請自行下載申請書及證件黏貼表。
※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於108年9月16日(一)午休前將申請表件繳交至註冊組,
以利後續資料建置上傳及送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