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 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08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8.28%及12.53%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7年12月14日部退一字第1074673209號函副本 及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年月日總處給字 第10700582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
二、請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所訂應繳納之保費 及清冊等相關作業與表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