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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6-09-05 | 人氣:471

依文規定

105學年度初任教師可公假派代參加該研習

有興趣且符合資格之同仁請於依規定完成薦派手續並填寫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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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教師專業組織發展與相關法令專修研習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