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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14-09-09 | 人氣:753

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獎助金額: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申請方式
1.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2.第一學期為每年9月20日止(國小、國中及高中組),以郵戳為憑。
詳情請查詢基金會網頁。
實施辦法申請書常見問題

※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備妥申請表件,於申請時限內自行以掛號信件郵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