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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14-05-13 | 人氣:875

一、申請對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清寒優秀之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國中申請條件:
1.10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2.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由校方認定並推薦
三、申請辦法:
1.填具申請書,並需由校內老師填具推薦表
2.檢附上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四、獎學金金額: 國中共錄取5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
五、評審辦法:
1.政府登記之低收入戶者(父母均無收入者優先錄取)
2.單親清寒家庭
3.家庭突然遭逢重大變故者
4.國中學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者
5.德育成績經校方認定推薦者
六、本項獎學金需填寫「未受領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營企業等獎學金切結書」
校內受理申請時間至103年5月29日(四)止,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備妥申請資料於期限內送交註冊組。
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如附檔,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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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薇閣慈善公益協會102學年度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