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
特殊功績類:每案獎助10萬元,共10名。
二、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1. 獎助對象:105學年度就讀國內各級學校之本國學生個人或團體。
2. 申請資格:對國家社會有傑出貢獻,或擁有特殊專長與發展潛能,可代表國家對外爭取榮耀,或已於國際性競賽締造佳績之個人與團體,可為學子勵志模範,並經師長推薦者。
三、申請手續:
於活動報名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列印報名文件,併同書面文件,以掛號寄送。
四、申請期限::2016年10月17日(一)至11月9日(三)止。
※甄選辦法請詳見活動網站 http://nas.mygis.com.tw/school/Selection.aspx#
※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逕自至活動網站報名並寄送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