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節慰問金之對象:(每年之農曆歲暮慰問乙次)
1.凡現就讀於台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因其家庭遭受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而影響歲暮生活之家境清寒的在學學生家庭(邊緣弱勢之學生家庭,無學業、操行成績之限制),經由班級導師確認且推薦申請者。
2.凡具有下列身分之學生家庭,不得推薦申請:
(1).低收入戶之子女 (2).現役軍人之子女 (3).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4).原住民學生 (5).軍公教遺族學生 (6).身心障礙學生
(7).各救濟育幼院(所)之院童
上述7項之學生家庭,因已接受政府或相關機關團體之照顧或補助,故不得推薦申請。
3.本春節慰問金以家庭為單位,如有兄弟姐妹者,僅限推薦一人申請,不得重複推薦。
二、春節慰問金之金額及推薦名額:
家境清寒之學生家庭(邊緣弱勢之學生家庭),春節慰問金每戶新台幣3600元。
本校可推薦4名,若推薦人數超過4人,將由註冊組進行審查推薦。
三、申請方式:(推薦書請至註冊組領取或下載附件檔)
推薦書需經班級導師親筆填寫推薦(說明學生家庭情況)
申請同學請於12月25日(星期五)放學前,將推薦書、學生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該戶口名簿影本需含有父親、母親或監護人之資料),送交至註冊組,以利後續審查及寄送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