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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幹事 - 特教組 | 2016-03-16 | 人氣:555

一、報名資格說明如下:
(一)經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資優鑑定通過且安置於校本
方案之國小、國中學生。
(二)經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優異鑑定通過且就讀藝術才
能班之國小、國中學生。
(三)曾參加音樂競賽表現優異者之國中學生。
(四)對音樂創作有興趣的國中學生(樂器學習至少2年
,唱譜能力佳)。

二、對電腦音樂創作有興趣的學生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於105年3月22日前至特教組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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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ac72667bd8f5b85d1b92a00c2a92f38_30204700A00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