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52970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民中小學選用教科圖書應注意事項,及宣導鼓勵教師設計教學教具案,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第10點第4項第2款第1目規定:前項所定不當之金錢、物品或其他經濟利益,例示如下:「...(二)物品:1.與使用特定教科書教學不具有直接關聯,即非教學時所必要之輔助教具。...。」
三、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97年8月22日公處字第097113號至097115號處分書提及,倘非屬與使用特定教科書於教學時具有直接關聯之輔助教具,即非教學時確有必要使用者;另所贈物品倘非屬教學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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