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學校、科別、及招生名額
二、報名資格
具有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失業勞工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育幼院童、農漁民子女、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等身分者。
三、符合報名資格學生,每人限報名 1 校(可跨群、跨科或跨部選填志願,亦即不論報名學校日間部或進修部之科別,均可選填),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補件、替補或撤銷,所繳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報名學生如已經任一所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在110學年度錄取並完成報到,或錄取且報到但未在規定之截止期限前完成放棄錄取資格程序,無法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