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須知
一、 團隊組別
(一) 高中職組:分組評審。
(二) 國中組:分組評審。
(三) 國小組:分組評審。
二、 團隊組成
(一) 每校以1團隊為主,每1團隊應由5位(含)以上成員組成。
(二) 團隊運作達1年(含)以上。
(三) 曾獲選102至104年優勝團隊者,參選內容不能與獲選內容重複(需於報名表中敘明差異處),其成員須增加原成員數之1/2(含)以上(若11班以下之小型學校增加1/3(含)以上),並於成果檔案之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項目中,呈現團隊擴散之成效。
報名事項
(一) 臺北市初選部分於105年6月1日(星期三)至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完成「線上報名及成果檔案上傳」作業。依據教育部規定由本局選拔所屬學校團隊,函送推薦名單至教育部。
(二) 成果檔案包含簡報、教學歷程影片及成果報告,所有檔案皆須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版臺灣)」標示授權(必要條件)。
(三) 活動網址:http://tpictmodel.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