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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設備組 | 2013-03-18 | 人氣: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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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報名者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報名表,於4月9日(二)前繳交至設備組(分機237)傳真至主辦單位,逾期概不受理。

2013年臺北市校際盃機器人選拔賽實施計畫
102314日北市教資字第10233357300號函
壹、            目的
一、啟發學生創意,強化世界級競爭力
  廿一世紀是科技創意無限發展的世紀,在我國加入WTO的同時,加強培養新世紀科技人才是大家共同的責任,目前世界各地皆在研發機器人,在此同時我們也可藉由機器人比賽活動即早儲備世界級的實力。
二、融入九年一貫課程教學
    在九年一貫教育中的七大學習領域中,生活科技的學習中又以資訊科技的學習、運用並實踐於日常生活中為重點,所以利用電腦科技應用的活動加強學生電腦邏輯及問題解決的能力,推廣科學與電腦結合的建構式教學理念,融入國中、國小學科技教學領域,豐富九年國民教育自然科技課程內容,讓學生學以致用,以達到啟發學生多元智能的目標。
三、落實中、小學基礎科技教育
    機器人教育課程於歐、美中小學教育盛行已久,我國中小學教育在這方面的課程尚在萌芽,綜觀目前針對中小學生所舉辦的比賽項目多以語文類或科展為主,而電腦競賽也以「網路」及電玩為大宗;因此以「電腦及科技應用」為基礎的「機器人大賽」,藉著電腦機器人的組裝過程中瞭解機械、自動控制及電腦程式等知識,更能拓展中小學生對電腦應用的視野,進而提升整個基礎的科學與科技教育,強化中小學生未來的競爭力。
 
貳、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聯絡人:資訊教育科黃耀陞老師(e-mail:hys65@mail.taipei.gov.tw)
                          電話:27331838轉27
參、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聯絡人:余淙玉主任(e-mail:library@wfsh.tp.edu.tw)
              賴育鍾組長(e-mail:library01@wfsh.tp.edu.tw)
地址:1169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15巷1號
            電話:22309585轉710、760、700  傳真:2230-8152
肆、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
 
伍、            參加對象及名額
一、臺北市公私立的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學生,以2~3名學生及1名指導教師組成一隊,指導教師須為與選手同校之現職正式教師、代理或代課教師。
(一)高中職組:高中職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三)國小組:國小在學學生(包括自學學生)
二、報名限制隊伍數:每校報名隊伍數以5隊為限(競賽組與創意組合併計算)。

陸、            舉辦日期
一、      報名
(一)報名時間:102年4月1日(一)起至4月10日(三)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robot.wfsh.tp.edu.tw
(三)完成線上報名後,請將報名表件列印核對無誤(表件上手改資料無效),需將報名表列印經所屬學校核章後(報名表正本務必妥善保存,初賽報到時為必備文件),於4月12日(五)前傳真至萬芳高中(FAX:2230-8152) ,逾期概不受理。
(四)如選手姓名於網路報名時輸入錯誤,務必於參賽教練會議前以書面提出,俟後概不受理更正選手姓名錯別字。
二、      比賽時間
(一)競賽:102年5月18、19日(六、日)
(二)創意賽及成果展:102年5月26日(日)

柒、            舉辦地點: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學生活動中心

捌、            比賽規則與內容:請至網址http://robot.wfsh.tp.edu.tw參閱2013年臺北市校際盃機器人選拔賽競賽規則


 
玖、            評審
一、              分組評審:由活動主辦單位聘請合格專任教師及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人員擔任評審委員。
二、              評審方式
(一)競賽:裁判團得依比賽內容及規則,各組錄取前6名。
(二)創意賽:分兩階段實施
1. 初審(書面審查):於初賽時每組選出10隊參與複審。參與複審入圍決賽隊伍的排名方式將視報名隊數及賽程之安排,由評審團決定,並於參賽教練會議後公告。
2. 複審:凡初審入選者方可參加複審。複審時每件作品需由全部作者入場,親自向評審說明與操作,不得由他人代理,中場亦不得換人,否則取消其成績。
3. 作品請符合專利法與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若參展作品被檢舉抄襲並經評審委員會議查證屬實者,取消參展資格;若頒獎後始查證屬實,追回獎狀與獎金並公布週知。
(三)學校團體獎
1. 積分計算:依學校得獎隊伍(競賽及創意賽合計),獲得第1名隊伍計10分,第2名計7分,第3名計5分,第4?6名計2分。
2. 錄取名額:依總積分之高低順序,各取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各取前3名。
3. 同組學校積分相同時,依獲第一名作品件數多寡決定名次,以此類推,以上獲獎者除頒發獎盃乙座,有關人員由本局予以敘獎。
(四)比賽進行方式與評分統計標準,由評審團依據比賽規則決定。
(五)比賽結果將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及本次競賽活動主題網站http://robot.wfsh.tp.edu.tw中。
三、              晉級2013年WRO全國總決賽資格,依據WRO臺灣區總決賽之主辦單位之規定為準。


 
壹拾、 獎勵
一、    獎勵名額:得獎隊伍頒發每人獎狀1只,指導教師(每隊1人)予以嘉獎(第1、2、3名隊伍之指導教師嘉獎2次;第4?6名隊伍之指導教師嘉獎1次)及頒發指導證明狀。各組學校團體獎獲獎學校,相關人員核實敘嘉獎1次3人。擇優敘獎,且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二、    獎品
(一)競賽及創意賽:第1名隊伍每隊伍仟元等值獎品、第2名隊伍每隊參仟伍佰元等值獎品、第3名隊伍每隊貳仟元等值獎品、獎盃乙座及每人獎牌乙面。第4~6名隊伍頒發獎狀乙紙。
(二)學校團體獎:頒給各組前3名的學校團體每校獎盃乙座。
三、    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本局核予獎勵。
壹拾壹、本計畫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