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須由學校初審後,將申請資料函報教育局核定補助。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於111年9月14日(星期三)放學前,將申請書及各項申請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申請書及優待金額一覽表,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