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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註冊組 | 2022-03-28 | 人氣:314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略以,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並自103年起每年5月針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
二、
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不論是否需於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皆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111年5月21 日、22日辦理,全體應屆畢業生請依考試日程表參加會考
三、准考證由註冊組於4月15日領回後,請導師協助轉發給學生。
1.准考證資料如須勘誤,請於4月15日(五)16:30前至註冊組領取勘誤申請表、並於4月18日(一)午休前繳回註冊組。

2.准考證務必妥善保存,如有毁損或遺失者,於5月21日、5月22日考試期間,攜帶考生本人身分證件與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1張,至考場試務中心辦理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