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學校、科別、及招生名額
二、報名資格
具有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失業勞工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育幼院童、農漁民子女、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等身分者。
三、符合報名資格學生,每人限報名 1 校(可跨群、跨科或跨部選填志願,亦即不論報名學校日間部或進修部之科別,均可選填),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補件、替補或撤銷,所繳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報名學生如已經任一所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在109學年度錄取並完成報到,或錄取且報到但未在規定之截止期限前完成放棄錄取資格程序,無法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繳交資料:
1、報名表:如簡章附件1(第9 頁)。
2、佐證資料證件影本黏貼表【學歷條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報名,無需檢附。
3、佐證資料證件影本黏貼表【特別條件】:相關佐證如簡章第4 頁所列,黏貼表請參考附件2-2(第11 頁)。
4、佐證資料證件影本黏貼表【其他比序條件】:相關佐證如簡章第6 頁所列,黏貼表請參考附件2-3(第12頁)。
※請下載並填妥1、3、4 表件,並以正楷填寫表件各欄位資料(如有填寫錯誤須修正者,應在塗改或修正處加蓋私章)。表件完成後須經報名學生和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無家長簽名者不得報名。
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國中學校辦理集體報名,請務必於5月19日(二)16時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重要日程
放榜:109年6月10日(三)上午9:00,各招生學校網站公布。
報到:109年6月11日(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已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109年6月12日(五)中午12:00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向錄取學校辦理。
※就學優待:在校期間3年免學費及雜費(免申請、無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