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對象: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
研習人數:30人。
研習日期:108年5月20日。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5月14日(星期二)止。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 三段67號)。
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請學員自行攜帶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行動載具以利 課程進行。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 薦派報名。
(三)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 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 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 教師在職研習中登錄之網站郵件信箱通知)。
(四)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 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 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 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 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 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 事由填具請假單(可在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查 詢使用),回覆本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 席登記。
(六)研習專車:當天請學員自行前往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 區,交通方式詳如實施計畫。
(七)本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 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 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 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