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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6-11-24 | 人氣:396

研習對象:通過本市103、104及105學年度教師甄選合格之初任教師(包
含分發之公費生,但不含其他縣市介聘或代理之新進教師)。

*國高中職組:106年1月18日(星期三)。

請於3天前完成公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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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105學年度初任教師迴游研習座談實施計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