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資料表件(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考
說明:
1.本市104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一次(10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為104年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30日(星期四),第二次(10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為104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104年11月2日(星期一);各項申請資料表件詳如附件,請轉知申請人依前開申請期間將申請資料逕送(寄)至私立協和祐德中學教務處註冊組(請於上班期間送件,例假日不予受理)。
明湖國中 教學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