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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學組 | 2014-01-14 | 人氣:598

金陵女中辦理第15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比賽辦法

第十五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102.11

 

  • 主旨:鼓勵學生創作風氣,提昇語文表達能力,發揮自我成長與關懷社會之精神。
  • 主辦單位: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 徵文題目:自訂,限用語體文。
  • 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五、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

1.散文:以一千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三十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

1.散文:以一千字至二千字為原則。

2.新詩:三十行以內為原則。

六、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高中組:

1.散文:第一名:陸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

2.新詩:第一名:陸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

國中組:

1.散文:第一名:陸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

2.新詩:第一名:陸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壹仟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3317日止。

八、評審:所有參賽作品經密封初審後,聘請教授及文壇名家複決評選。得獎名單、作品預訂於民國1035旬個別通知,並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本校網站:www.glghs.ntpc.edu.tw。本校擁有全部入選作品發表權及版權,並得擇優發表或出版專輯,唯不另支稿酬。

九、應徵者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2.作品須為未曾發表於報刊、校刊、雜誌及網路等之創作。嚴禁抄襲,若發現不實情事,取消參賽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

3.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號字型大小打字,A4直式?書列印三份,紙稿連同電子檔(磁片、光碟或E-mail)交件,附件「報名表」請詳細填寫,連同作品寄至本校。注意: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

4.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以掛號郵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金陵女中圖書館。電話:(02)29956776 281、傳真:(02)29994847E-mail: literate@glghs.ntpc.edu.tw聯絡人:程璧玲。

5.一律不退稿,請自行留底稿。

、本辦法自公佈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十五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     102.11

 

附件

報名

姓名

就讀學校

年級班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參加組別

參加類別

□高中組       □國中組

□散文類     □新詩類    

題  目:

友校同學請附貼學生證正面影本(或圖像)
(
參賽多類者可免重覆)

 

             

※每篇參賽作品均須附「報名表」,「報名表」可影印使用。(下載網址:www.glghs.ntpc.edu.tw//mediafile/1365/news/43/2013-12/lit10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