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文學習興趣,本局針對通過中央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本市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員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二、獎勵對象 本市所轄公私立國中小學編制內正式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行政人員及本市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詳如附件,敬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