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暨本校110學年度第2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各類科代理教師錄取名單如下:
(一) 英語科:
正取成○中。
(二) 理化科:從缺。
(三) 表演藝術科:
正取陳○婷,
備取1曾○益,備取2江○芳
二、兼、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
英語科正取陳○恩
三、前開正取人員應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攜帶身分證、全部學經歷證件、敘薪證明書,及施打疫苗證明(健保卡或小黃卡)或2天內(7月14日以後)快篩陰性證明,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未辦理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若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於家中自行進行快篩,請於試劑上簽署「篩檢日期及姓名」,拍照存於手機,或列印後,向本校警衛室出示證明,始得進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