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係配合本府紙本表單全面數位化政策及本府訴願決定 撤銷行政處分並發回另為處分或處理之追蹤管制作業之現 行運作模式,爰配合修正本注意事項第四點附件一及第十 二點規定。
檢送本注意事項第四點附件一及第十二點修正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