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交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26日 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31750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原住民身分之教師、主任及校長聘用保障,聘任遴 選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及校長時, 請依「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校長聘任 遴選辦法」規定,就符合資格者優先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 者。